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剑河民族中学、剑河县第二中学、华信高级中学:
根据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黔财教〔2019〕231号)、州财政局州教育局《关于下达2020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免学费中央及州级配套资金的通知》(州财教〔2020〕9号)精神。现将2020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资金129.382万元,其中:中央资金89.9万元,省级资金13.49万元,州级资金4.5万元,县级资金4.5万元,动用2019年秋季季预安排学校资金
(剑教科〔2019〕190号)16.992万元,下达给你们。请列入2020年“2050204高中教育”相关预算科目,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,切实做好普2020年通高中免学费资助工作,现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,强化组织领导,按照中央和省级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,全面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保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(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、农村低保家庭和特困救助供养)等四类免学费的对象无障碍入学,杜绝“先收后退”学费的现象。
二、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相关规定,对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,专款专用,同时接受财政、审计、纪检监察、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。对于弄虚作假、虚报冒领、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,将按照《预算法》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(国务院令427号)等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。
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
2020年5月18日